作为在莱州石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的“老石材”,说起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里的石材部分,我的第一反应不是那些条文,而是“经验”二字。规范是死的,但工地上的石材是活的。比如规范要求石材表面“应”光洁,但“光洁”到什么程度?标准里没写。我们行内人心里有杆秤:镜面板材的光泽度,达不到80度以上,那就不算合格。这是标准与手感之间的“软功夫”。
另一个关键点是“色差”。规范允许“基本一致”,但谁说了算?我们通常的做法是:在安装前进行“预排版”,把色差控制在肉眼可辨的轻微范围内。如果现场出现大面积色差,那一定是荒料切割或排版环节出了问题。这时候,规范是底线,但我们的“行规”是:宁可多费工,也要把色差降到最低,这是对工程负责,更是对“莱州石材”这块招牌负责。